个土红色的行李箱,她戴着一个黑色边框眼镜,正在低头看手机,并没有注意到胡爱莎的视线。
“你认识那个人吗?”何姆留意到胡爱莎的视线,询问道。
“岂止是认识——”胡爱莎盯着女主的脸庞,喃喃道。
女生姓李,叫李小英,是胡爱莎高中的同班同学。
胡爱莎是一个典型的“小镇做题家”,她的家乡是地级市下面的一个小县城,就读的高中资源情况并不算乐观。
有条件的学生,都前往地级市,甚至省会就读高中,但胡爱莎家里没有那个条件,她的父母也不认为有这样辛苦培养孩子的必要。
胡爱莎就读的高中是县城资源最好的一所公立中学,但这也只是相对于当地其他高中来讲。——她所在的中学重理轻文,每年高考理科还有三四十个“985”,但轮到胡爱莎那一届时,她记得只有当时的年级第一考上了“985”。
李小英和她是同班同学,不幸的是,李小英一直稳居班级第一,而胡爱莎稳居“万年老二”的位置。
胡爱莎不愿意回想自己的高中学习生涯,她努力过,励志过,失望过,但李小英就像是她的克星,不论她再怎么努力,都牢牢压她一头。
不过命运似乎总是喜欢开玩笑。
高考结束后,两人报考了同一所大学,只不过两人专业不同,就读于不同的校区。
事实上,两人虽然同班三年,但关系并不算熟稔,连彼此的联系方式都没有。
但不论如何,两人能够在偌大的申城火车站重逢,胡爱莎也觉得这简直是万分之一的概率事件!
“你说,我要不要和她打个招呼?”胡爱莎有些犹豫,她和李小英的关系并不算好,连普通朋友都算不上,但今天意外重逢,让胡爱莎相信这或许是命运的安排。
“如果不打招呼,你一定会后悔。我认为,你不要做让自己注定会后悔的事情。”何姆分析道。
“你说的很有道理!”胡爱莎已经彻底将何姆划分到自己的范畴内,相信他的建议。
如果她今天没有和李小英搭讪,她一定会牢牢记住这命运般的重逢,从而在往后的岁月中懊悔。既然注定会后悔的事,她必须现在就做!
胡爱莎深吸一口气,整理了下鬓角头发,没有过多犹豫,径直朝李小英的方向而去。
“你,是李小英吗?”胡爱莎说道。
李小英正在低头看手机,闻言抬头,发现胡爱莎后,忍不住推了推眼镜:“你——”
“你也要回家吗?不过,你怎么现在这个时候回家?”胡爱莎好奇道。
她们是班上唯二两个去外省上学的,离开家乡后,同省就是老乡,此时胡爱莎看李小英的眼神,也充满了欣慰。
“呃——那个,你认错人了吧!”李小英收起手机,拽住行李箱,“我不是李小英,只是站在这里回消息,我的车快来了,再见!”
李小英拖着行李箱,迅速朝一个相反的站台方向走去。
胡爱莎目瞪口呆,凑近距离后,她笃定对方是李小英,因为这个女生和李小英脸上痣的位置都一模一样,怎么可能不是李小英呢?
“所以,是你认错人了吗?”何姆距离胡爱莎不远,目睹了这一幕。
“怎么可能!”胡爱莎反应过来,“我明白了……她怎么可以这样!太过分了吧!”
“什么?”何姆疑惑道。
“之前寒暑假回家的时候,我听原来班上的同学说,李小英发过个人动态,说自己前往一个新的城市上学,要彻底斩断和过去的联系——删了许多人的好友。”胡爱莎莫名感到一阵愤怒,“所以她刚刚也要假装不认识我!”
在很长一段时间内,胡爱莎都在因为自己的出身而自卑,同时又难以抑制地羡慕那些大城市出身的同学。
毫不夸张地讲,胡爱莎是到申城上大学之后,才第一次见到所谓的科技馆、海洋馆和博物馆等等教育设施。而这些设施,是大城市小孩从小就能接触到的事物。
但胡爱莎从来没有考虑过,否认自己的出身,否定自己的家乡。
直到现在,胡爱莎更不以自己的出身为耻,羊水确实是人生第一道分水岭。但她坚信,如果她能投胎到一线城市的家庭中,原本二本的成绩,她有自信考上双非一本;原本211的成绩,她能够考上985。
她并不比任何人差,甚至还要比接触过的本地同学要优秀!
何姆看着气鼓鼓的胡爱莎。
心中突然产生一股久违的悸动。
她是如此的鲜活,蓬勃,富有朝气。
他想到了胡爱莎找到自己,询问他是否愿意成为她男朋友的那一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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